塑造形象的要求,現(xiàn)在商店的貨架設計除了應立足于功能性的要求外,形式上的現(xiàn)代感,是塑造商店形象的主要方面。貨架的傳統(tǒng)材料是木材、金屬(鋼、鋁)、玻璃,在國外有使用玻璃鋼取代木材和金屬,用有機玻璃取代玻璃的趨勢,玻璃鋼有優(yōu)越的機械性,并有質(zhì)輕、半透光、可著色、成形自由、成本低廉等特色。商品陳列用的架、柜、櫥、臺、箱、隔板等器具都可以采用它。由于它成形自由,使設計師可以賦予它許多新的形式。有機玻璃19世紀已發(fā)明,早期產(chǎn)品耐磨性差的缺點已經(jīng)得到改進,它具有強度高、不破碎、不褪色、塑性高、光線擴散性佳、在國外價格比玻璃便宜等優(yōu)點。其中易塑性的優(yōu)點,使它能彎曲、折疊、切割和壓鑄,使得它用于商店貨架材料時,有著廣泛的造型可能性。箱式貨架為了防塵,應設置透明有機玻璃罩,用透明有機玻璃做櫥架陳列商品,有極好的展示效果。除此之外,各種強化塑料、合成木材等有關(guān)新材料,也正在逐步推廣應用。貨架為了陳列商品,一般不采用刺激性的色彩,以免喧賓奪主。但商品陳列架與商品之間的色彩關(guān)系,則必須考慮到通常的色彩作用。如色彩鮮艷的商品,貨架的色彩要灰;淺色的商品,貨架顏色宜深;深色商品,貨架色彩宜淡。貨架與商品色彩的搭配是要起到作為背景色的陪襯作用。營業(yè)廳商品陳列臺和商品架上,需保證充足的光線,這對促進商品的銷售十分重要。燈光的設置應力求使光線接近自然光,這樣才不影響商品的自然色彩,一般商店照明布局采用全盤與局部并用的照明方法:在商品架、商品櫥、商品柜的上面和里面,都加有局部的照明燈具,以保證商品的清晰。但足夠的光度并非完善的照明,商場的照明應以濟南貨架的位置來擬定照明的位置,而櫥、柜內(nèi)的照明應考慮燈光的投光范圍,按櫥、柜的實際尺寸進行調(diào)整。每一個不同式樣和類別的燈具,都有它固定的效果和機能,設計師必須先了解燈具的照明配置妥當?shù)哪康?。收集國?nèi)外的資料,可為貨架的設計提供有效的參考。誰能掌握“情報”運用資料,誰就能從資料的啟示中,激發(fā)來來的各種貨架創(chuàng)意的新構(gòu)思。